关于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专业硕士项目注册申请的补充说明(1)

01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硕士培养项目的注册,是对实际上培养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或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硕士的项目(须在培养方案中明确界定专业方向)提供注册,不是培养单位的注册,也不是学术硕士培养项目的注册,与培养单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方向名称、授予的专业学位名称等没有完全的一一对应关系。

因此,拟申请注册的培养项目可以是应用心理学专业或心理健康与教育专业下设的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或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专业方向,并有独立的、明确的培养方案。

02

拟申请注册的培养项目须满足三个基本申请条件(包括办学资格、培养方案、至少一届毕业生),并达到所列标准以及中“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注册登记标准”。

03

拟申请注册的培养项目须按要求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下列几项作特别说明:

• 师资队伍情况统计仅针对该项目的专任教师,不参与该项目专业教学或训练的其他教师不予统计;

• 该项目的所有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均须提供个人简历(含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该项目近2届学生的专业实习须包括所有实习机构的信息以及实习情况(涉及附件1和附件5);

• 须如实统计该项目近3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情况,其中“一本生源”是指学生的本科毕业院校属于一类本科院校(即在其当地的高考招生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及以上),必要时需专门向学生采集信息;

• 须统计与提供该项目近1届学生的就业情况和毕业论文,以及论文发表和获奖情况(若有)。

04

若某培养项目成功注册,其所在培养单位的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或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方向学术硕士的培养如果达到第2条所涉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历教育工作组初审和注册工作组综合复审通过,在培养项目的有效注册期内,该培养单位上述学术硕士毕业时也可直接登记成为注册助理心理师,并在此基础上毕业后一年内在有效注册的督导师督导下开展临床实习不少于50小时者,经本人申请并审核通过,可登记成为注册心理师。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

2021.4.19